[甘肃省产业发展政策清单(市州篇)] 由 [招商人@ZSR(www.cnzsr.com)]小编精心整理分享,供您参阅(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)!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!本文所属栏目 [甘肃]-[招商政策],内容来源于 [甘肃省经济合作中心网站],作者 [不详],转载请记得注明!
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加快兰州市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(兰政办发[2024]57号)
支持标准
全力引进市外总部企业
对新注册、迁入并认定的总部企业,按其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的2%给予开办补助,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
鼓励总部企业提质增效
总部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新增重大投资,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奖励。
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(含)-2亿元奖励200万元;
2亿元(含)—5亿元奖励300万元;
5亿元(含)以上奖励500万元;
自2024年起,首次被评定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、中国制造业500强、中国服务业500强的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;
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的,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;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的,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奖励。
功能型、成长型总部升级为综合型总部的,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。
加强建设用地支持
对总部企业等重点扶持企业的工业及仓储项目用地,经批准可采取长期租赁、先租后让、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方式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,可按规定分期付款缴纳土地出让金。
给予办公用房支持
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,其本部租用、装修自用办公用房,可按租金市场指导价的40%一次性给予18个月的租金补助,最高不超过150万元。
总部企业本部新建成或购置办公用房产权登记之月起3年内,按照每平米1000元标准,给予一次性补贴,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
加强人才支持
对总部企业高层次管理人才、安居保障、医疗保健、子女入学、配偶安置、出行服务、文旅服务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。
提供企业诉求服务便利措施
依托"陇商通"服务平台和12345热线,建立总部企业VIP绿色通道,接到企业诉求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接诉转办、回复问题、落实解决、满意度回访全流程。
重大事项采取"一事一议"约定奖励形式
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的世界500强企业、中国500强企业、中央企业和国内大型企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作用显著、意义特别重大的总部企业,以及特定的总部类型、新型业态的企业。
总部企业认定标准
指在兰州市注册、纳税及进行会计核算的总分机构(包括总部机构及分支机构)。
可直接认定型
世界/中国500强企业区域总部、中央管理企业一级总部、境内外上市公司、商务部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、迁入的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。
综合型总部
基本条件:市外拥有2家及以上分支机构、分支机构营收贡献超20%、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。
行业标准:
现代农业:营收≥2亿元,地方财政贡献≥600万元
先进制造业:营收≥3亿元,地方财政贡献≥1000万元
建筑业:营收≥5亿元,地方财政贡献≥1500万元,具备二级以上资质
现代服务业:营收1-5亿元,地方财政贡献300-500万元不等(按细分行业)
功能型总部
基本条件: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万元,承担研发、结算、销售、设计、运营等区域总部职能。
分类标准:
研发中心
研发人员≥20人,研发设备原值≥1000人
研发经费≥3000万元/年,地方财政贡献≥500万元
结算中心
结算金额≥10亿元/年
地方财政贡献≥1000万元
销售中心
营收≥3亿元/年
地方财政贡献≥1000万元
设计中心
设计人员≥20人营收≥1亿元/年
地方财政贡献≥300万元
运营中心
营收≥2亿元/年
地方财政贡献≥600万元
成长型总部
国家级专精特新"小巨人"、独角兽或瞪羚企业;上年度地方财政贡献之500万元且近两年连续增长之20%。